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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监管上线!这个特别的电子手环让人大开眼界

西湖检察 杭州检察 2021-04-28

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万一不能及时到案,甚至下落不明怎么办?西湖区检察院日前与区公安分局联合推出的一个电子手环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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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行“云”监管?


西湖区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钟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向其说明了认罪、退赃的法律从宽规定。后钟某某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该院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是,钟某某所涉罪名系涉众犯罪,需要更严密的监管以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取保候审存在较大风险。
3月18日,西湖区检察院与西湖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加强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从机制层面解决上述问题。根据该《意见,检察院在办案中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戴上电子手环进行“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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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云”监管?


“云”监管,即使用电子手环、定位软件等监管措施对审前非羁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该电子监管措施可以实现远程开关机、人机分离报警、破坏报警、越界设置、越界报警、特殊场所接近报警、自动巡检、巡检频率设置、实时查询、轨迹查询等多重功能。
“云”监管还可以实现明确的区域活动限制管理功能,既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回归日常生活,又能确保其活动行为时时可控,不管发生任何突发状态,都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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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适用“云”监管?


《意见》明确,依照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罪行较轻,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确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可以适用不逮捕措施的非羁押诉讼案件程序。但为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可以适用“云”监管相关措施。
同时,《意见》还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和人民法院判处实刑、免于刑事处罚的及时解除电子监管措施。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公安机关已对18名嫌疑人自行采取电子手环、电子定位软件等监管措施,涉及盗窃、掩饰隐满犯罪所得等罪名。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5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电子手环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云”监管作为推动我省“少捕慎诉”工作持续深化,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浙江省检察院要求省内各市检察院学习借鉴,已成为一项样板工作。
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要求降低审前羁押率,但是我们又担心嫌疑人逃跑,‘云’监管无疑能很好地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杭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桑涛说,“对采取非羁押措施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电子监管措施监督管理,不仅有利于其回归社会,促进赔偿退赃,提升认罪认罚的效果,而且还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益,实现更良性的司法循环。接下来,杭州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该样板工作的原创优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市公安局加强沟通,在全市逐步推广。


编辑 | 方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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